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校區日間部暨進修部轉學招生公告
公告處室 新竹進修部綜合業務組
公告日期 2023/11/3 下午 04:58:27
 附加檔案
公告內容

一、招生校區

本校轉學招生簡章分為臺北及新竹兩校區,考生應依報名校區簡章規定,辦理報名、報到等相關作業。

二、錄取及報到

新竹校區日間部暨進修部四技轉學招生,錄取採志願填寫方式辦理,分發原則係依考生之總成績排序,依志願序進行各部、制、年級統一分發,考生於完成報名手續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變更志願序。務請考生審慎填寫就讀志願序(招生系所,請參見第1頁)。相關志願填寫說明如下:

(一)報考四技三年級:同一學系之日間部及進修部採志願分發,考生同一學系至多可選填2個志願,分發至同一學系之日間部或進修部有招生名額之學系。

例:報考新竹校區觀光與閒事業管理系三年級的考生,總成績符合最低錄取標準時,依總成績高低及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至新竹校區「日間部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」或「進修部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」其中之一,至該部系額滿為止。

(二)報考四技二年級:同年級之日間部及進修部不分學系志願分發,考生至多可選填6個志願,分發至日間部或進修部四技二年級任一有招生名額之學系。

例:報考新竹校區「二年級」之考生,審查成績符合最低錄取標準時,依總成績高低及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至新竹校區「日間部」或「進修部」的四技二年級任一有招生名額之學系,至該部系額滿為止。

(三)錄取生報到時,應依本校規定繳交轉學(或修業)證明書正本或學位證書正本等各項證件,始准註冊入學。逾期未報到註冊者,取消其入學資格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註冊,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之。

三、特種身分證件繳驗

(一)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,在113年1月24日(三)網路報名截止日前,須繳驗有關證明文件,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辦理加分,否則視同普通身分考生,不予優待。

(二)現場報名考生,請於報名當日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辦理加分,否則視同普通身分考生,不予優待。

(三)凡具有兩種特種考生身分者,僅能擇一項次為其加分標準。